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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压合格率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电力〔2021〕15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1-0002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1-02-09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压合格率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电力〔2021〕15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压合格率 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电力〔2021〕15号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供电企业: 电压合格率是衡量供电质量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加强电能质量管理,保障电力用户用电权益,国家能源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压合格率的统计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网(供电)企业是电压合格率统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供电区域内供电电压数据的采集、统计、报送等工作。各电网(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压合格率统计和报送体系,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报送。 二、电压合格率数据包括城市、农村地区的电压监测点数量、电压超上限时间、电压超下限时间、总运行统计时间等,采集和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电压合格率的计算标准及数据报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三、中央电网企业总部逐级汇总电压合格率数据,分别于每年7月20日、次年1月20日前将上半年、上年度电压合格率数据和分析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央企所属省级电网企业同时报送所在地派出机构。非央企所属供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20日、次年1月20日前将上半年、上年度电压合格率数据和分析报告报送所在地派出机构,各派出机构审核汇总后于每年7月31日、次年1月31日前报送中心。2020年度电压合格率数据和分析报告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 四、中央电网企业总部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中心,央企所属省级电网企业、非央企所属供电企业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报送所在地派出机构。 五、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压合格率数据,电子表格从http://prpq.nea.gov.cn/kekaoxingguanli下载。 六、请各派出机构及时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电网(供电)企业,督促做好电压合格率数据报送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向中心反映。 联系人:谈军 联系电话:010-63413579 传真:010-66023810 邮箱:kkxhzjzx@nea.gov.cn 附件:1.电压合格率计算标准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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