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 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94号建议的答复 |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23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 制发日期: | 2019-07-15 |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89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氢能源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氢能源产业资金支持力度 我国氢能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关键技术装备落后,加氢等基础设施薄弱,产业体系不成熟。为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已通过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等,对氢能技术装备、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燃料电池汽车等予以支持。科技部通过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对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研究进行了全产业链部署。下一步,财政部将在后续政策研究中统筹考虑氢能产业的具体支持方式和政策期限问题,继续推动各地方氢能产业发展。 二、关于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氢能技术发展 国家高度关注氢能产业发展,在《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文件中均明确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通过给予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专项经费、补贴、税收政策等支持,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领导有关指示,我局组织开展了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专题研究。下一步,我局将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能源低碳转型需求,针对目前氢能产业发展突出问题研究出台相关行业政策,推动我国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