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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5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2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5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35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氢气作为能源管理,加大氢能技术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

  氢能是当前世界上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方向之一,我局已组织开展氢能产业发展专题研究,针对氢能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定位等内容进行研究。在氢气管理方面,应急管理部认为,无论将氢气作为危化品还是能源管理,都应将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前提。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两个重点专项,对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进行了从基础研究到共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示范应用的全产业链部署。近期,科技部还启动了面向2035年的能源领域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专题研究工作,已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纳入未来能源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部等部门,研究将氢能纳入能源体系管理,研究推动制定将氢气作为燃料管理的安全监管等体制机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二、关于制定氢气加注及加氢站建设补贴政策

  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暂未形成规模,涉及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产业的管理部门较多。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欧美日韩等国外经验,研究明确氢能主管部门和加氢站、制氢厂的审批流程,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中央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加氢站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促进工作。关于加氢站补贴政策等具体支持方式和政策期限问题,财政部等将在政策研究中予以统筹考虑。

  三、关于鼓励部分企业开展清洁煤基氢能源示范

  为切实推动氢能和燃料电池产业突破,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技术和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地方积极性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动重点地区开展包括煤制氢等氢能产业发展示范。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