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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3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2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5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30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氢能源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氢能牵头部门,确立氢能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定位

  国家高度关注氢能产业发展,在《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规划中均明确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通过给予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税收政策等支持,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我局组织对氢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发展定位开展了专题研究。下一步,我局将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能源低碳转型需求,研究明确氢能发展定位,并研究将氢能纳入能源体系管理。同时,鉴于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暂未形成规模,涉及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产业的管理部门较多。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欧美日韩等国外经验,研究明确氢能主管部门和加氢站等审批流程,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加大技术攻关投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为推动氢能技术装备创新,我局在《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中明确了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发展的目标和工作任务,推动有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电解水制氢、氢燃料电池电堆、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工作。

  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等单位也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组织实施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十三五”期间,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两个重点专项,对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进行了从基础研究到共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示范应用的全产业链部署,累计投入国拨经费超过7.7亿元。近期,科技部还启动了面向2035年的能源领域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专题研究工作,已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纳入未来能源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三、关于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和示范工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予以补贴,其中包括氢燃料电池汽车。考虑到氢燃料电池汽车成本高、产业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多次政策调整中均保持补贴力度不变,同时在普遍要求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允许地方继续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予以补贴。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具体补贴方法和政策期限问题,财政部将在政策研究中予以统筹考虑。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累计推广应用的燃料电池汽车已达到2000多辆,投入加氢站27座,在上海安亭、北京永丰、广东佛山等地也开展了小规模的示范应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加快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业化的难题,完善相关标准,在经济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燃料电池车示范运行,打通产业链和氢能供应链。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