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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44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16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8-30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442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规模储能技术攻关和政策支持,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电力系统储能建设运营的顶层设计

  近年来,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部门高度重视电力储能的发展,注重做好顶层设计工作。一是先后出台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统筹考虑电力系统规划,并有序推动电力储能发展。其中,《指导意见》明确了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十三五”“十四五”期间的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目标、政策导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储能发展指明方向。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积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完善有利于电力储能等参与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为电力储能商业化发展创造条件。

  二、关于加大储能政策支持,引导完善商业发展模式

  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制定政策,引导市场主体探索适合储能的商业发展模式。一是通过建设储能相关示范园区、示范项目,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二是落实简政放权精神,研究建立程序简化、促进投资的储能投资管理机制,并在《指导意见》等文件中明确了储能实行属地备案的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加快先进储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关于加强适用于电力系统大规模储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培育电力储能产业链

  能源局等部门通过积极开展储能技术示范项目推动电力储能技术创新。能源局鼓励开展多种储能示范应用,在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占比的发输(配)储用一体的局部电力系统方面,开展了24个并网型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及4个独立微电网项目。在大规模电力储能方面,开展了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江苏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和甘肃网域大规模电池储能等试验示范项目。

  四、关于储能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能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于今年6月25日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了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等六个方面十六项任务措施,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及各地方将按照《行动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推动配套政策落地,不断完善有利于储能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机制。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