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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3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11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8-22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37号
(工交邮电类16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替代车用化石能源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氢能管理部门
   目前我国氢能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暂未形成规模,涉及氢能及燃料电池相关产业的管理部门较多。氢能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发展缺乏统筹协调。针对我国氢能产业缺乏统筹和顶层设计等问题,发展改革委和我局正在组织研究氢能规划等政策。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欧美日韩等国外经验,研究明确氢能主管部门,加强规范指导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财政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已通过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予以支持。在加氢设施金融支持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氢能产业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各地方针对加氢设施不足,用氢成本高等问题,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后续财政部将在政策研究中统筹考虑加氢站等氢能基础设施具体支持方式和政策期限等问题。
   三、关于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我局积极研究并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组织河北建投、国电投等单位在河北张家口、辽宁朝阳等地开展新能源制氢和天然气掺氢示范。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借鉴欧美日韩等国外经验,明确氢能产业示范原则,推进氢能全产业链示范,探索产业高效发展和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协同有序竞争,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