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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16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04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4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与优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对引领我国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新型储能行业发展及相关标准化工作。

  一、关于推动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制修订

  一是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完善电力市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强化新型储能相关标准规范应用要求。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将跟踪示范项目建设运行经验,带动健全新型储能标准体系作为示范内容之一,引导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各类场景下的标准体系建设。二是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覆盖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等方面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指导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并推动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等30余项国家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40余项能源行业标准。

  二、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安全管理,完善储能认证监管

  一是加强新型储能全过程安全管理。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发电侧电网侧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运行风险监测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对新型储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提出了安全管理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等储能安全相关国家标准。二是加强新型储能认证监管。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储能电池等储能核心产品开展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已为各类储能企业颁发认证证书1000余张,并积极推动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认证结果的相互接受和承认。

  三、关于推进新型储能国际标准化工作,完善合作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相关单位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成立机械储能技术委员会,同时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工作机制,将适宜转化的国际标准列入待转化项目清单,努力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新型储能相关工作。着眼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要,研究制定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目标,支持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完善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顶层标准体系,促进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各种型式储能标准,加快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并及时将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采信为国家标准。加快制定电化学储能热管理设备试验及安全规范标准,明确热管理设备安全性、可靠性、寿命等性能及检测方法。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跟踪国际标准发展趋势,围绕机械储能技术创新发展,制定更多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制定出台《加快推进认证认可高水平开放行动方案》,完善认证认可国际互认合作格局。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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