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71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2-00010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2-06-23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71号建议的答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71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好支撑服务双碳目标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对于未来我国电力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我国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占全社会碳排放量的比重较高,传统电力系统面临转型升级的重大机遇挑战,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我国实现能源自主、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然选择。我们十分赞同你们提出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变革突破,需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广大用户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支持参与、共同发力的建议。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我局高度重视能源电力领域顶层设计,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坚持清洁低碳发展方向不动摇,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转型升级,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能源电力规划体系。按照“1+N”规划体系,我局系统编制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电力等领域专项规划,将新型电力系统贯穿于整个电力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加快推动形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新格局。二是推动电力转型相关任务纳规实施。我局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安全保障和转型发展,在电力规划中对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推动电力绿色转型的重大举措和电网、电源等重点工程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规划实施监测预警,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顺利实施。三是统筹开展电力系统转型研究。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电力系统转型若干重大问题研究,通过加强相关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为电力系统清洁低碳转型提供指导,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自然资源部积极做好新型电力系统空间支撑保障。目前,正在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并指导地方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合理安排新型电力系统生产、传输、消费、储能各环节用地空间需求。 生态环境部立足切实有效发挥环评源头防控作用,积极支持新型电力系统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推动水电建设,加强新能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精准化调度保供煤矿环评进展,推动煤炭行业绿色发展。下一步,将继续依托环评审批“三本台账”服务体系,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主动跟踪了解项目环评进展,严把环境准入关。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坚持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2021年以来,率先发布实施国内首个“双碳”行动方案,制定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研究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推进跨省区特高压工程建设,开展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消纳和接网研究,服务新能源发展。 二、关于提高电力保供能力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保供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电力保供工作,坚持需求导向,筑牢底线思维,加强监测预警,从供需双侧发力,持续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守住民生、发展和安全底线,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夯实保供电源基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统筹电力安全保供与转型升级,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科学确定并优化支撑性电源规模和布局,压实地方、电力企业保供责任,推动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应开尽开、应投尽投、能早尽早,加快推进支撑性保障性电源建设,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过程中做好新能源基地建设、配套煤电、外送通道统筹,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不断提升电力安全可靠供应能力。加快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落实跨省区输电工程调度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输电通道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用电高峰时段,进一步做好电力优化调度,加大跨省区临时支援力度。三是进一步强化需求响应能力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需求响应机制,研究制定需求响应支持政策,探索多元化补偿资金渠道,创新需求响应组织模式,激发各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活力,释放灵活用电潜力,削减尖峰负荷,降低支撑电源装机需求。四是进一步完善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动态跟踪各地区电力需求发展情况,定期分析电力需求发展形势,滚动评估电力需求增长与保障措施适应性,适时发布电力供需平衡预警等级,指导地方、电力企业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三、关于推动新能源有序发展 我局积极支持推动新能源有序发展的建议,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保障新能源合理利用水平,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新能源发展统筹谋划。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的原则,推动新能源健康发展。在规划执行过程中,将统筹做好与各专项规划横向协调、与地方规划纵向衔接,健全完善规划会商与协调机制,优化新能源开发规模、布局和时序,做到与系统调节能力、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相协调,保障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有效落地实施。二是科学引导新能源发展。“十四五”期间,为保障新能源科学健康发展,促进新能源电力尽最大能力消纳,国家将不再下达各省(区、市)的年度建设规模和指标,而是坚持目标导向,测算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据此安排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统筹推进跨省区风光电交易,促进新能源发电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消纳。三是积极推动新能源分布式就近开发消纳。因地制宜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风电分散式开发;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依托分布式智能电网、新能源微网建设,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四是加强系统调节能力建设。推动煤电灵活性改造,2021年10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发电企业统筹推动灵活性改造制造,进一步释放煤电机组灵活调节能力,发挥煤电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的支撑性和调节性作用。加快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建立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项目库,做好抽水蓄能资源站点保护,积极推进项目核准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探索推进水电梯级融合改造。推动新型储能更好更快发展,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新能源侧,以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等为目标,建设一批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通过多能互补模式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电网侧,坚持市场主导、有序发展,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2021年,我局修订印发《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储能并网和参与辅助服务相关要求。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财税政策和市场机制 你们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价格财税政策和市场机制的建议十分具有参考价值,我局与有关部门按职责积极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能源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辅助服务成本疏导机制,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有关问题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创新市场机制,完善绿色电力交易,引导源网荷储协同互动、优化运行。二是完善电力辅助服务成本补偿和分摊机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明确辅助服务补偿费用分摊主体,逐步将非市场化电力用户纳入分摊范围,建立电力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分摊共享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地修订完善“两个细则”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因地制宜将多种市场主体纳入辅助服务市场,并尽快打通服务成本疏导路径。三是完善煤电市场化形成机制。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建立起煤价、煤电上网电价、用户电价在合理区间内“三价联动、能涨能跌”的长效机制,推动煤电上下游行业协调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煤电市场化改革情况监测,督促各地做好现有政策,特别是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政策的落地执行,通过稳住煤价基本盘,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 财政部提出,为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一是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是企业从事风力、海洋能、太阳能、地热能发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五、关于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 我局积极推进先进能源技术和装备创新突破和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今年,又联合科技部公开发布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对小型燃机、新型储能、高效碳捕集等技术创新及研发应用进行了部署。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规划任务部署,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组织研发,有效支撑引领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部署高效光伏、大容量风电、煤电清洁高效利用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示范,推动安全高效经济的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时,积极支持多能互补、智慧风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示范,开展风电光伏规模化开发和多元化应用,探索建立绿色电力市场消纳新机制,发展“光伏+”“互联网+”智慧能源新模式,促进绿色电力在农业、工商业、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和规模化跨区输送消纳,支撑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和高比例发展。 科技部高度重视清洁能源、先进输电、高效碳捕集等领域技术创新。“十三五”期间,对前瞻性、关键性能源技术进行了系统部署,取得了大量原创性成果,提高了我国高端电气的自主化水平,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奠定了坚实技术基础。“十四五”期间,结合前期已经形成的创新成果和产业基础,在智能电网、储能、可再生能源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技术领域进行了研究部署,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与瓶颈技术问题,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 我局将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听取各方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统筹能源电力安全保障和绿色转型发展,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政策机制,推动相关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