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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2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42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3-23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2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72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1〕222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国能源装备系统整体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发展海上风电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有力抓手,是我国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对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统筹引导,不断优化政策机制和市场环境,积极支持海上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1071万千瓦。

  关于建立针对海上风电阶段性退坡补贴机制以及地方财政补贴接力机制的建议。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并于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证交易,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优先保障企业煤炭进口等与绿证挂钩,持续扩大绿证市场交易规模,并通过多种市场化方式推广绿证交易,推动海上风电企业通过绿证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出台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明确新建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我局积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补贴等地方性支持政策,目前已有广东等多省明确将出台地方性补贴政策,并配套相关支持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鼓励和引导地方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海上风电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当地海上风电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关于海上风电主干输出通道借鉴我国陆上电力建设及国际海上风电开发模式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海上风电电力送出通道和配套电网规划建设,要求电网企业强化电网送出通道统筹规划,优化调度运行方式,切实提高海上风电送出消纳能力。目前,海上风电项目送出工程一般由电源业主开发建设,电网企业主要负责陆上公共电网部分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统筹研究我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以降低海上风电送出工程综合投资成本、节约登陆点和线路廊道等为目标,积极支持海上风电接入方案及送出通道建设模式优化,进一步提升海上风电送出及消纳能力。

  关于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高端能源装备的研发及应用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我局高度重视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积极研究制定推动海上风电发展相关规划政策,部署推进海上风电发电及送出先进技术研发创新和示范应用,推动海上风电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促进海上风电成本下降和产业化发展。“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和我局围绕风电装备及关键部件和大电网柔性互联相关领域技术创新进行重点部署,围绕复杂风资源特性、大型风电机组超长柔性叶片、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关键部件设计制造及测试运行新型高效风能转换装置、高电压大容量柔性直流输电技术、交直流混联电网运行控制和保护等技术方向,从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到关键部件设计、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应用验证等进行一体化部署,推动我国海上风电单机功率达到10兆瓦,突破了15兆瓦海上风电机组整机和6兆瓦漂浮式风电机组一体化设计技术,以技术创新驱动产业进步,推动我国由风电大国向风电强国迈进。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结合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要,积极研究推动海上风电相关技术发展,推动提升我国可再生能源装备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建立引导海上风电关键核心装备自主创新的政策扶持机制的建议。“十三五”以来,我局先后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从海上风电机组相关装备设计、制造、测试和并网运行控制等关键技术以及试验示范工程等方面对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技术创新进行专门部署。目前,我局正会同科技部组织编制《“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拟将大容量深远海风电技术列入,重点突破大功率海上风力发电装备、深远海风电场运行控制与智能运维、风电数字化设计与试验、海上风电并网、新型输电等领域关键技术瓶颈,解决制约装备国产化的设计、工艺和制造等核心技术问题,贯通基础前瞻、共性关键、工程应用和评估规范环节,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推动提升我国海上风电装备技术水平。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能源领域科技成果示范应用,继续完善能源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鼓励各地方进一步制定细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助力海上风电大规模开发利用,支撑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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