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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92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0-0015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0-09-07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92号建议的答复你们提出的关于适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加快川渝电力一体化发展完善送电方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是我国重要的水电基地,技术可开发量居全国第一。目前,四川已形成“四直六交”的水电外送通道体系,输电能力3060万千瓦,位居全国前列。为高效利用水能资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研究四川富余水电及规划建设水电站电力消纳问题,在电力“十三五”规划中明确了白鹤滩水电站外送及雅中~江西直流工程。重庆是西部地区重要负荷中心,目前已形成“自给为主、外来为辅”的电力供应格局。考虑其区位优势,我们积极支持重庆就近消纳四川富余水电,“十三五”期间,川渝电网间输电能力提升至600万千瓦左右。此外,重庆每年接受三峡电力约40亿千瓦时,有效保障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 关于协调支持白鹤滩水电站在川渝电网消纳。白鹤滩水电站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巨型水电站,其开发外送是推进我国能源转型升级,助力实现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实施的重要支撑。目前,四川电力供应总体富余,仍存在一定的弃水现象,而江苏、浙江受电需求明确,我们认为白鹤滩电站留存部分电量后外送东部是实现清洁电力高效配置的最优方案。2020年4月,我们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白鹤滩电站消纳有关意见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0〕65号),明确提出白鹤滩电站枯水期留存四川电量140亿千瓦时(其中40亿千瓦时通过溪洛渡右岸电站置换留存云南),白鹤滩电站留存四川的100亿千瓦时电量约占枯期总发电量43%,远远高于目前向家坝、溪洛渡等电站枯期留存四川15%的比例,已尽最大可能照顾四川省需求,此外考虑规划建设的川西自用水电,“十四五”期间四川电力供应可以得到有效保障。重庆市近年电力需求增长超过预期,预测未来将出现电力供应偏紧的局面。为此,我们在重庆电力保障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拟按照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增加川电送渝规模、加强本地电源建设、引入外电等手段,多措并举保障重庆电力供应。 关于国家尽快审批川渝电网特高压交流目标网架方案,将相关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纳入国家电力规划并同意启动开展前期工作。近年来,我们委托相关单位对川渝电网主网架规划进行了研究,结合有关研究成果,统筹四川水电开发外送、成渝负荷增长以及川西水电送出输电走廊资源等因素,川渝电网目标网架采用500千伏和1000千伏方案都具有可行性,技术经济方面各有优劣,具体采用500千伏或1000千伏加强方案目前各方还存在一定争议,还需结合区域电网发展格局、未来电力供需形势等因素统筹研究。下一步,我们将在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论证明确并加快推进建设,同时积极协调增加川电送渝规模,持续推动川渝电力一体化发展进程。 关于支持四川落实国家政策(发改能源〔2018〕1180号),完善水电外送方式。跨省区直流送电方式主要涉及电站调度和交易结算关系,与电网物理连接无必然联系。受端省份反对采取“网对网”送电,认为四川电网负责外送通道的结算权,将可能形成新的垄断壁垒。我们认为白鹤滩水电站与配套外送输电通道由国家层面统筹规划,三峡集团按照“点对网”模式与相关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及输电合同,有利于跨省区电力交易开展和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利于跨省区电力流稳定安全运行,各方应按照已明确的“点对网”送电方式做好相关落实工作。至于向家坝~上海、锦屏~江苏、溪洛渡~浙江等四川在运3回直流工程,其“点对网”交易结算模式已经施行多年,各方已维持平衡。通过2018年电价调整,四川已获得一部分配套工程的投资收益,在此基础上,四川是否应继续收取“送出省输电价格”,可按照合理可行的原则进一步研究明确。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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