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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161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4-0014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4-04-15
 

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161号

各派出机构,各电力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有关要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各电力企业要细化《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到位。

  三、各电力企业要加强《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所属各级各类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培训。

  四、各电力企业要保证《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所需费用。

  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电力企业《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

  六、各单位要跟踪了解《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及时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反馈。

国家能源局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