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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老渡口等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7-0002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7-03-01 |
国能综安全〔2017〕157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老渡口等3座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老渡口等3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检查意见的报告》(坝监安监〔2017〕6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1、同意湖北老渡口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2、同意云南腊寨、吉沙两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请你中心继续做好以上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及技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配合有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监督各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检查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