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6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6〕65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35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1-29
 

 

国能综安全〔2016〕65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6年电力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信息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实现2016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我们制定了《2016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推进依法治安,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协同联动,扎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确保“十三五”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2016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目标是:杜绝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杜绝电厂垮坝事故,防止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督促电力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督促电力企业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第一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关制度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依法依规加大对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督促电力企业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切实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推进《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施行;修订《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管理相关制度;研究制定《电网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评估标准》、《电力企业生产项目外包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标准;研究编制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厂(场、站)现场安全督查手册;研究编制风电、光伏等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大纲。

  (四)推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电力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化安全生产自主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工作机制

  (五)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效能,严把安全关,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六)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科学执法制度,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建设,研究建立电力安全监管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治安、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援助和有力支持。

  (七)加强源头监管和治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统筹安排专项检查、重点地区和人员力量,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明确监督检查范围,改进监督检查方式。

  (八)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九)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继续推进电力事故(事件)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电力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加强事故(事件)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研究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结案并依法公布事故调查报告。

  (十)加强派出机构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协同联动,不断强化电力安全行业监管、属地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实现电力安全闭环监管。强化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会同或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事故和不安全生产行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监管

  (十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监管。针对安全生产和专业监管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问题分析深度、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努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升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十二)强化电网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电力企业做好电网运行安全风险的分析、识别、监视和控制工作;对电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了解掌握电网运行方式安排,特别是年度运行方式安排以及迎峰度夏(冬)等特殊时段电网运行方式情况;继续加强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分析;组织开展重要输电通道安全运行问题研究。

  (十三)强化发电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4次常务会议精神,强化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监管,开展煤电改造项目安全督查,督促落实改造项目各项安全要求,防范改造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加强网源协调,强化发电机组并网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并网机组(场、站)安全条件和标准,确保并网机组运行安全。

  (十四)强化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管理。针对电力建设问题较多工程,开展重点抽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和遏制电力建设人身伤亡重特大事故发生;逐步理顺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强电力工程质量监管,组织重点省区重点电力工程质量现场督查。

  (十五)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对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登记备案)工作进行督办;监控已注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状况,做好定期检查和信息化建设等日常监管工作;在汛期前公布水电站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发布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五轮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机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以及特高拱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基于三维GIS大坝安全远程在线监控和应急管理平台建设等研究。

  (十六)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企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加大电力行业测评机构技术力量建设;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攻防演练;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推进电力工控PLC设备的隐患排查及漏洞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组织相关企业做好国家信息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建立电力行业国产密码应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制定电力行业国产密码应用整体规划和标准体系,推进国产密码在电力安全生产、调度管理等领域应用。

  (十七)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年度电力可靠性指标;召开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适应电力可靠性技术发展和管理进步新形势,创新开展可靠性管理工作;继续推进电力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四、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能力

  (十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国家专项预案的执行实施;强化应急预案管理,修订《电力企业预案编制导则》,制定省级人民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促进建立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举办全国电力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举办陕西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综合演练观摩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十九)继续扎实推进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发布《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制定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促进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召开全国电力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二十)落实《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健全常态化保电工作机制,做好全国“两会”、G20峰会等重要政治活动期间的保电工作,加强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和防洪度汛、迎峰度夏等特殊时段的电力应急管理和应急准备。

  五、坚持固本强基,促进安全发展

  (二十一)继续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二)督促电力企业加强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农民工等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

  (二十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深入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安全监管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十四)加强电力安全科技项目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针对电力安全监管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电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相关的国际交流和合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二十五)以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等为重点,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监管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切实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十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电力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实”字担肩,科学作为、主动作为、创新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电力安全监管干部队伍。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