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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安全〔2016〕521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34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8-22
 

  

  

  

  国能综安全〔2016〕521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注销湖南白渔潭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大坝中心:

  你中心《关于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的报告》(坝监安监〔2016〕67号)收悉。经研究,现决定如下:

  一、湖南白渔潭水电站装机容量2.19万千瓦,属小水电。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小水电大坝办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有关事宜的复函》(国能综安全〔2016〕15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关于同意衡阳白渔潭水电站大坝注册登记变更的批复》(大唐湘电生〔2016〕108号)、湖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对白渔潭水电站重新办理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请示的复函》(湘监能安全函〔2016〕104号)以及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衡阳市白渔潭电站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请的复函》,同意注销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

  二、请你中心及时办理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手续,并将注销情况书面告知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主管单位、湖南能源监管办和湖南省水利厅。

  三、自湖南白渔潭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我局不再承担其大坝安全监管责任。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