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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 国能综安全〔2016〕389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6-0032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6-06-24 |
国能综安全〔2016〕389号 关于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 生产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6年6月24日) 为督促燃煤发电企业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287号)要求,针对2016年以来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人身伤亡事故持续多发的严峻形势,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于2016年6月22日组织召开了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黄学农主持,含火电业务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5年以来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听取了参会单位关于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当前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措施,并就2016年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2015年全国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5人;2016年全国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7起,死亡9人,其中发生1起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会议分析认为,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的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而且类似事故还在重复发生,其主要原因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外委承包商管理问题突出,“以包代管”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差,有规不遵、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屡禁不止;三是对特殊气候条件下的现场作业风险预控不到位;四是设备存在可靠性差、安全设施不完善等不安全因素。 会议要求,2016年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即展开行动,周密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企业特点立即自主展开行动,周密部署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事故多发态势。 二、强化隐患排查,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整顿。各单位要督促下属燃煤发电企业充分查找本企业在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方面的短板,精心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从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隐患入手,重点排查规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和输煤及制粉系统设备及其安全设施的可靠性,从本质上提升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的软、硬件基础。 三、突出重点环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各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研究部署2016年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制约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典型问题,特别是要突出抓好承包商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反习惯性违章、作业风险预控和设备可靠性治理等重点环节。 四、坚持常抓不懈,深刻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要以本次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补齐安全生产短板。 含火电业务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在11月1日前将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将结合日常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对各单位燃煤电厂输煤及制粉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