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近期四起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10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11-23
 

关于近期四起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

工程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

  2015年以来,全国燃煤电厂环保改造项目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多发。截至目前,共发生8起,死亡13人,其中10月份以来连续发生了4起,死亡7人。现将近期发生的4起事故通报如下:

  1、华电宁夏灵武电厂“10·21”人身伤亡事故。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2×1060MW)4号机组(1060MW)脱硫吸收塔增容改造工程由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下属的环境保护分公司总承包,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为其分包单位,山东中达联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2015年 10月21日10时58分,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施工人员在4号机组新建脱硫吸收塔内部进行钢梁吊装就位工作,当4名施工人员从脱硫吸收塔上方下到该钢梁上准备焊接固定时,钢梁从20米高度坠落,4名施工人员随之坠落,造成4人死亡。

  2、国电江苏谏壁电厂“10·28”人身伤亡事故。国电江苏镇江谏壁发电厂(3×330MW、2×1000MW)10号机组(330MW)脱硫改造项目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南通长江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为其分包单位。2015年10月28日16时20分,南通长江设备安装工程公司施工人员在10号机组脱硫吸收塔内部进行钢板(1米×0.7米×0.12米)吊运作业,钢板吊运大约20米高时,因绑扎不牢从高空滑落,在0米处的1名脚手架搭设人员被滑落的钢板砸中,造成1人死亡。

  3、大唐山东黄岛电厂“11·3”人身伤亡事故。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25MW、2×670MW)5号机组(670MW)湿式电除尘建设工程由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分包单位,安徽大唐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2015年11月3日11时15分,黑龙江火电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黄岛电厂5号机组湿式电除尘钢立柱安装过程中,立柱倒塌,砸中1名正在进行防腐作业工作人员的头部,造成 1人死亡。

  4、国家电投河南平顶山姚孟第二电厂“11·11”人身伤亡事故。国家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4×300MW、2×600MW)5号机组(600MW)脱硫增容改造工程由浙江菲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2015年11月11日1时15分,浙江菲达公司施工人员在脱硫吸收塔内部施工过程中,电焊焊渣引燃吸收塔内部除雾器工程塑料,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

  上述4起事故目前均在调查阶段,初步原因分析均存在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力、现场安全监督不规范和人员违章等问题。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希望各单位能够严格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8号)和国家能源局8月24日印发的《关于2015年以来四起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通报》(电力安全生产简报第3期(总第22期))中提出的七个方面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面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项目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施工队伍和人员资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进一步强化施工设备管理,防范恶性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遏制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和建设工程人身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