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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行业防范粉尘爆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5〕39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06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7-14
 

国能综安全〔2015〕397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行业防范

粉尘爆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

  2015年6月27日,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举办“彩虹派对”大型活动时发生可燃性彩色粉尘爆燃,造成大量人员受伤。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4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部署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粉尘爆炸的严重危害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有关要求,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开展隐患排查,完善防范措施,切实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有效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二、有关电力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于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重点针对燃煤电厂煤场和制粉系统等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开展大检查,从法规标准、安全责任、使用管理、现场防控、人员组织、应急处置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各派出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有关电力企业限期完成防范粉尘爆炸自查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四项专项安全监管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等多种形式,推动企业自查自改措施的落实,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相关督查工作。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

          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5〕14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5年7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