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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81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12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7-09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8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总体赞成您提出的建立东西帮扶成效机制,促进青海等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 一、关于“国家层面研究建立青海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统筹解决,藏区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过高的问题”的建议 青海等西部省份电网覆盖面积大,省内藏区等少数民族地区电网投资较高,但用电负荷较小,供电成本较高,电力普遍服务任务较重;而当地经济欠发达,电力用户缺乏承受能力,我们对青海等西部省份面临的困难十分理解。研究建立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等政策措施,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省份供电成本偏高的问题。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论证电力普遍服务成本的回收机制。 二、关于“将当前国网公司内部进行东西帮扶的机制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保障青海电网得到长期稳定的帮扶支持”的建议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组织东部有余力的省级电网企业,通过在青海地区投资建设运维电网、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大内部帮扶力度,自2011年起累计对青海公司帮扶超100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青海电网经营困难的压力。在当前电力体制和电价机制下,建议国家电网公司研究采取影响面小、操作可行的适当方式帮扶西部电网发展,并充分征求相关省份政府能源管理等部门意见。 三、关于“国家加大对青海藏区供电设施新建、改建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对藏区电力设施国家投资部分少提或者不提折旧,相应减少输配电成本”的建议 青海藏区是我国四省藏区之一,经济欠发达,电力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供电能力水平与全国相比还有差距。国家一直大力支持青海藏区电力建设,“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解决了包括青海藏区在内的全国无电人口用电问题。2016-2019年国家安排青海藏区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85.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2.5亿元,大力支持青海藏区农网改造升级。 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4年起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在积累试点经验基础上,制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明确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办法核定输配电价,并在第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中,将“东西帮扶”投资纳入了中西部被帮扶省份的历史成本或有效资产。同时,《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价格规〔2019〕897号)已明确由政府补助等非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输配电固定资产折旧费不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做好建立电力普遍服务成本补偿机制的研究论证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