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41号
(资源环境类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规模,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总体赞同您提出的关于扩大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规模,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的提案。
2018年,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发电权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8〕36号),批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不断健全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消纳。2018年,全国发电权交易电量完成1727亿千瓦时,其中,国网经营区域发电权交易电量完成14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7%,清洁替代电量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一倍,南方电网、蒙西电网区域发电权交易电量合计298亿千瓦时。
一、关于“继续加强宏观政策对发电权交易的引导作用”的建议
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发〔2015〕9号文精神及其配套文件有关要求,遵循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最新要求,不断丰富交易品种、交易周期、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发电权交易,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原则上由大容量、高参数、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及关停发电机组发电,由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和资源有效利用。
二、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发电权交易中的支配作用”的建议
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各地规范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结合实际情况,对《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发改能源〔2016〕2784号)进行修订,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继续指导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修订完善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进一步促进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着力打破省间市场壁垒,充分发挥市场余缺调剂作用,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同时,我们将出台配套监管意见,充分发挥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在规则修订和市场监管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市场化交易行为监管。
三、关于“不断提高各级电网对发电权交易的保障作用”的建议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开展部分地区网架升级改造,累计提高改造地区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能力超过400万千瓦,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坚持新能源优先调度原则,在新能源消纳压力较大的西北地区,创新开展分层分区新能源受阻在线评估,优化电网开机方式,不断挖掘火电机组可被替代空间,为新能源优先调度创造有利条件。南方电网公司将不断提升电网调度运行水平,加强检修计划管理,优化系统运行方式,提高设备运维水平,提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利用率。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