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06号(工交邮电类3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15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8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06号

  (工交邮电类35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全国电力市场顶层设计

  中发〔2015〕9号文件配套文件明确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包括区域电力市场和省(区、市)电力市场,市场之间不分级别。目前发展改革委和我局正在积极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包括指导国家电力调度中心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试点,利用跨区域省间输电通道富余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指导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机制,规范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同时进一步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对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必要性、安全性、经济性做深入论证。

  二、关于大幅度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

  为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大幅提高市场化交易比重,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局于2018年7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通过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等方式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选择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等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率先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试点。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发用电计划放开,大幅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同时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积极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关于推进清洁能源配额制

  我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提出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目前《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初步考虑按年度下达各省(区、市)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指标,各配额制义务主体间可通过绿证交易完成配额指标。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证市场交易机制等工作,积极研究完善促进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电网建设力度

  关于加快构建“三华”特高压同步电网的问题涉及到全国电网结构、整体能源流向的重大改变,牵涉面较广,需进行深入研究,慎重决策。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论证和电力“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专题研究,深入论证构建“三华”特高压同步电网格局的可行性。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