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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60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对成品油质量升级后柴油市场的监管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02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7-20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760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对成品油质量升级后柴油市场的监管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多次部署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油品质量升级工作。2015年4月28日,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决定开展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国家专项行动。为落实会议部署,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能源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成品油质量升级的目标和任务。截至目前,相关工作正按计划推进实施,2015年12月已发布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2016年1月东部11省市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油品,2017年1月全国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油品的保供项目正抓紧建设,国六车用汽、柴油标准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普通柴油质量升级改造有序推进。

  为督促炼油企业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2015年10月-2016年1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管工作,重点对东部11省市升级保供情况进行监管。监管过程中,主要油企反映了成品油市场特别是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包括:成品油市场不规范,标准不统一,清洁油品特别是车用柴油销售受到较大影响,对地方炼厂税费缴纳、产品质量管理不到位等。针对监管发现的问题,我局提出了相关监管意见和建议。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今年2月,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349号),明确提出了严格按时限停售低标准油品、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加强炼厂质量升级和生产监管等政策措施。

  成品油市场监管涉及发改、商务、工商、质检、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工作统筹协调难度较大,尤其是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市场监管难度更大。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成品油市场存在的问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研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制订国六车用汽柴油标准,推进车用柴油与普通柴油硫含量统一。继续组织相关派出机构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管工作,督促炼油企业按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及时发现问题,促进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关于加强对天然气输配环节价格管理,避免层层加价、提高用户用气成本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注到有的地方存在在天然气供应中建设多级管网、层层加价的现象,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完善体制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取消不合理加价;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对省内管道运输企业和城市燃气企业的成本约束,从紧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偏高的,要适当降低。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拟出台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规范定价行为。同时,我们鼓励以自行协商或委托代理等方式由不同市场主体的上游用户向下游用户直接销售天然气,并由上、下游用户与管网设施运营企业签订合同或协议,培育多个市场主体,逐步形成在同一市场上多气源竞争供气的格局和实现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价格在引导投资、约束成本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化解天然气供需结构性矛盾。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我局研究起草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正式出台后,我们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

 

 

国家能源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