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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就废止《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6-0037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6-11-23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就废止《电力监管机构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电力争议纠纷调解 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重组后,《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6号)、《电力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0号)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拟在废止上述两部规章后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以规范重组后的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及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现就废止上述两个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至:jicha@nea.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邮政编码100824),并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争议纠纷调解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 附件:1.《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电监会令第16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