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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63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17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9-02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63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核电稀缺厂址资源保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核电作为能量密度高、出力稳定的清洁低碳能源,是推进我国能源革命、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的主力能源品种之一。

  近年来,全球核电建设正在走出福岛核事故的阴影稳步复苏,各核电强国也始终把保持核电技术领先和占领核电技术主导作为国家基本战略。我国核电发展经过30多年的努力,已取得一定比较优势,已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

  核电厂址是规模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厂址保护工作,《核安全法》对厂址保护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我局已完成核电厂址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目前正在进行深入论证和完善。

  我们与相关部门均支持切实做好核电厂址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核电厂址保护制度体系,尽快出台有关法规制度。二是研究建立核电项目利益共享机制,深入研究核电项目惠及地方和公众的政策措施,促进共享发展、共同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核电科普宣传与沟通,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不断提高核电项目的公众可接受度,为核电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