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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57号(工交邮电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41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12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157号

  (工交邮电类261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确保核电按基荷运行,推动实现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国电力形势

  据统计,我国“十二五”时期发电装机年均增长9.3%,累计净增5.4亿千瓦,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5.1亿千瓦。同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仅5.7%,比“十一五”时期回落5.4个百分点。去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仅增长0.5%,创1974年以来最低水平。2015年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仅为3969小时,已连续三年下降,出现196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电力消费增长减速换档,电力供需形势由偏紧转为宽松的趋势明显。

  二、我国核电发展现状

  截至目前,我国运行核电机组32台、装机容量3047万千瓦,核准在建24台、装机容量2706万千瓦。“十二五”时期,核电装机容量净增1526万千瓦、年均增长19.2%,为保障电力供应、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2012年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调整)》,到2020年,我国核电还将进一步发展。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宽松等因素影响,我国核电平均利用小时数逐年降低。2014年同比下降385小时,2015年同比下降437小时,2016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84小时。2015年全国共有26台核电机组不同程度参与电网调峰或调停,损失大量发电时间和发电量。核电上网消纳问题从东北地区扩展到东南沿海如福建、广西等地区,对核电经济性产生较大影响,不利于能源绿色转型。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核电消纳问题,为更多发挥核电在优化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构建低碳能源体系、改善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提案,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一是在后续核电项目规划布局时,更加重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各地区电力供需状况,提高电力市场空间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核电与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其他电源的协调配合,从源头上避免核电消纳问题的产生。二是研究制定《核电保障性消纳管理办法》,正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征求意见。后续我局将积极推动办法出台实施,保障核电多发满发,为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国核电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