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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410号(工交邮电类31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6-0041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6-09-12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410号

  (工交邮电类31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衡阳市加快发展核工业产业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结合能源局工作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核工业产业是战略型产业,具有产业链长、标准高及资金密集型等特点。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核电作为一种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的低碳能源,在能源领域将发挥更大作用,并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我国核电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一是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华龙一号、CAP1400、高温气冷堆等自主品牌技术,具备核电走出去实力;二是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关键设备和材料自主化、国产化水平稳步提高,国产化率已达85%,形成8台套核电主设备制造硬件能力;三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定向培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式,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各类专业人才能够满足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需要;四是厂址保护和储备充裕,稳步开展核电厂址研究论证,通过建立开工备选、厂址保护和重点论证厂址目录,可以满足核电长期发展需要;五是管理体制机制逐渐完善。颁布了《核电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核电厂场内应急计划审批管理办法》,对消防、应急的有关管理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正在修改完善《核电管理条例》,力争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衡阳市作为建国后第一批参与到国家核战略的重要地级市,为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核工业产业发展、厂址论证、人才培养、资源储备、发展环境等方面已经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这些都为衡阳市加快实现核电产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基础,并将在国家核电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核电发展的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统筹考虑衡阳市核产业基地及核电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在此基础上,支持衡阳市加快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与发展,形成产业集群,打造中南地区核教育培训、应急医疗等综合配套产业基地。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我国核电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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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