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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56号(工交邮电类181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6-0041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6-08-15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56号 (工交邮电类181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四川设立国家核技术创新中心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核能与核技术利用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基础产业和高科技战略产业,经过60多年的改革发展历程,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发展到国防、能源、工业、农业、医疗、环保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以核电为引领龙头、核军工为战略必争、核技术全面利用的发展格局,在保障国家安全、服务国防建设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核电快速发展,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和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产业升级点。截至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在运核电机组32台、装机容量3047万千瓦,在运装机居世界第四;在建机组24台、装机容量2706万千瓦,在建规模全球第一。根据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调整)》,到2020年,我国运行核电装机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左右。 二、加强核能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按照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我局逐年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越性,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取得突破。几年来,通过核电重大专项实施和核电工程建设带动,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核电领域已形成CAP1400、“华龙一号”、高温气冷堆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核电技术,突破一批关键设备和原材料生产加工制造技术和工艺,建立和开发一批试验验证平台和设计分析软件系统。 总体上说,我国核能科技水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得到稳步提升,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核科技创新体系已初步形成,正在实现由跟跑者向并行者和领跑者的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与核能强国相比,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创新能力仍存在差距。一是基础科研投入少,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不多;二是科研资源相对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甚至重复投入;三是自主开发能力弱,仍处于跟随模仿阶段,缺乏原创性重大突破。我局高度重视核能与核技术自主创新,下一步将着力推动核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加强政府战略主导作用,持续高水平投入和超前部署,不断创新优化体制机制,打造充满活力、竞争有序、大力协同的核能科技创新体系,力争占据核能科技制高点,引领全球核能科技发展。 你们提出的设立国家核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议,我们十分赞同。近年来,在我局主导和推动下,组建成立十余个核能领域的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涵盖核技术研发、核装备制造、核燃料循环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培育建设世界一流的核能国家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研发试验基地和创新产业孵化器等,为自主创新奠定基础。 我局将认真考虑你们的建议,充分发挥四川省核工业体系完整、核科研设施和核科技人才集中等突出优势,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就你们提出的问题积极予以支持,并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我国核电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