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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2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30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7-16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24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9号),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成农网改造升级,比原定计划提前1年。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提出:“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国家能源局将按照中央要求,认真研究乡村振兴新形势,深入研究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继续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 关于支持乡村电气化提升。2016-2017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了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工程,到2017年底,为7.8万个小城镇中心村实施电网升级,为159.6万个机井通了电,为3.3万个贫困自然村通了动力电。目前正在实施“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3年行动计划等。为加大电能替代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等文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明确电能替代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作为电网有效资产的组成部分,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中央财政还通过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支持地方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电能替代。 关于保障资金投入。国家对农村电力建设高度重视,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逐年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金支持力度,2016-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安排85亿元、90亿元、120亿元、140亿元,督促电网企业加大投入,鼓励地方政府投入财政资金,扩大投资规模。据初步统计,2016-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总投资达到6600亿元,加快农网建设改造步伐。 关于加强规划和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农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在土地、环保等方面的协调,为农网改造升级创造良好环境。2016年组织各省(区、市)编制了 “十三五”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规划落实到县,要求各地将农网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与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加强规划实施,先后编制实施了农村机井通电、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实施方案,将规划进一步落实到县到村,抓好工程组织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研究建立农村电力监测评价系统,对农村电力投资、建设、管理、服务等开展监测,督促电网企业加大农网投入,做好农村电力管理和服务。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