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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81号(工交邮电类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269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8-27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81号 (工交邮电类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以电为中心的农村现代能源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能源革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县域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增加清洁能源供给,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现代智慧能源体系,探索经济可持续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以及新时代县域能源转型新路子,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我们赞同您提出的推动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意见建议。 关于推动农村能源生产革命,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特别是加快推进生物天然气、生物质锅炉供热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有效替代农村散煤,应对大气污染。印发了生物质能供热指导意见,组织实施了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项目建设,组织起草了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指导意见,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启动实施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建设,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向供热供气转型升级,既解决了秸秆露天焚烧、畜禽粪污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等问题,又增加了清洁能源供给,发展了可再生能源新兴产业。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实施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在远离大电网的偏远农牧区,建设以光伏、风电、储能和低压配电网为主要内容的可再生能源局域网,为当地居民可靠供电。 关于制定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政策措施。为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我们组织相关省份和电网企业开展现代农村电网示范建设,结合新型城镇化、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需求,建设一批清洁化智能化现代农村电网示范区。组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单位开展乡村电气化专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充分发挥各级农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部门统筹协调力度,加强在土地、环保等方面的协调,为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创造良好环境。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乡村电气化工程实施。 关于继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2016-2017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了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工程,到2017年底,为7.8万个小城镇中心村实施电网升级,为159.6万个机井通了电,为3.3万个贫困自然村通了动力电。正在实施“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3年行动计划等。完善支持政策,适当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中央资本金比例,支持“三州”农网改造升级。我们正在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抓紧组织工程实施,今年完成农网改造升级任务。 关于建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规定:“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照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报国务院批准”。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清理压缩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一般不得新设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项目,如有必要筹集收入或调节经济行为,主要依法通过税收方式解决”。在此背景下,如设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不仅与国务院要求相违背,还会进一步加重企业负担,阻碍实体经济发展。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统筹研究电力普遍服务政策措施。 关于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加大以电能为主的综合能源工作,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等文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明确电能替代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作为电网有效资产的组成部分,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企业可持续、用户可承受”的原则,于2017年出台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明确了“煤改电”“煤改气”等电价支持政策,为雾霾严重地区清洁供暖提供价格政策支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9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