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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10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6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8-12
 

  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110号

  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海洋能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海洋可再生能源(以下简称海洋能)是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海洋能资源相对丰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能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海洋经济、维护海洋权益和拓展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海洋能产业发展。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我局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开展海洋能等其它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示范推广,大力研发应用新一代海洋能利用技术,稳步推进海洋能开发利用。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从全球来看,我国海洋能技术已由早期的“跟跑”,发展到目前的“并跑”,部分领域已实现“领跑”,但目前我国海洋能开发仍以试验示范为主,正在向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关于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国家电价主管部门尽快出台海洋能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明确标杆电价,积极推进海洋能发电项目并网发电的建议。考虑到目前海洋能发电项目尚较少,发电成本也比较高,产业发展也不成熟,尚不具备制定全国标杆上网电价的条件,建议暂由相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临时上网电价,例如2019年6月,浙江省发改委批复浙江舟山LHD潮流能发电项目2.58元/千瓦时的临时上网电价。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海洋能产业发展情况,研究确定海洋能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营造良好的海洋能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关于完善科研扶持政策,将海洋能研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从事海洋能研究的民营科技企业支持力度,建设若干个国家级综合科研和示范运行平台的建议。“十二五”以来,科技部通过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系统支持了海上波浪能、潮汐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方面研究工作,重点开展我国海洋能资源特性及高效转化利用机理方法研究以及高效高可靠潮流能和波浪能发电核心装备整机关键技术研发等。2016年,我局印发了《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明确将“海洋能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工程”列为了“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重大能源科技专题中的示范试验类重点任务。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海上风能、波浪能、潮汐能、温差能等开发装备的研制,支持了一批高端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应用项目。目前,科技部已将海洋能领域列入面向2035年的中长期科技规划战略研究和第六次国家技术预测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海洋能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工作,关注现有项目典型成果的应用推广,结合战略研究系统论证国家级综合科研和示范运行平台。

  关于完善产业化推进政策,完善密切产学研合作机制、充分利用推广我国海洋能技术最新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的建议。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原国家海洋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7号),提出了从银行信贷、股权债权融资、保险服务和保障、多元化融资等方面加快推动海洋能等新兴产业的培育。下一步,我局将依据国务院各部门职责分工,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扎实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相关工作,积极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专业化中小企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研究将海洋能应用于海上国防建设领域,共同推动海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