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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48号(工交邮电类197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新能〔2018〕5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4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1
 

  国能提新能〔2018〕56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48号

  (工交邮电类1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持续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发展方式由粗放式向提质增效转变,风电、光伏、天然气、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分布式能源因其具有靠近负荷中心、能源利用效率高等优势,已成为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一种重要趋势,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

  关于统一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核准审批手续的建议。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已下放大部分项目审批权,目前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核准审批权限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2018年3月,我局印发的《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十条规定,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分布式发电建设,依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鼓励同一个开发主体投资的能源综合利用系统作为整体核准或备案。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分布式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核手续和流程方面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相关政策尽快落地。

  关于制定积极的税收政策(豁免风电政府基金和附加税)的建议。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明确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2013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103号),其中明确规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其他分布式电源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分散式风电的发展情况,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快推进有利于分布式电源发展的税收政策。

  关于制定燃气、三联供等能源形式的市场交易价格指导性文件,规范市场价格管理体系的建议。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放开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电力现货市场形成前,燃气、三联供等能源形式可通过直接交易由双方协商确定电量、电价。电力现货市场形成后,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电价。因此,政府不宜出台市场交易价格指导文件。

  关于完善分布式电源的移动互联网收费平台建设、建立多种能源形式的交易结算信息化平台系统的建议。由于风电、光伏、天然气、三联供等执行不同的电价政策,为准确计量发电量及费用结算,现阶段按照单独计量、分开核算的原则开展相关结算工作。同时,为加快结算支付进度,国家电网公司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推广“光伏云网”等线上渠道,按照客户需求,直接将上网电费及国家补贴划转项目业主账户。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快分布式能源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

  关于分布式能源纳入绿证交易体系的建议。2017年1月,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我国开始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2018年3月,我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并无差别对待,均纳入了相关交易体系中。

  关于规范建议国家制定分布式电源参与电网负荷管理等管理办法,激活负荷侧的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议。随着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2017年我局印发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国能发监管〔2017〕67号),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为目的,并将相关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7年~2018年):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落实现行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公平;第二阶段(2018年~2019年):探索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第三阶段(2019年~2020年):配合现货交易试点,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前两个阶段以建立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之间的辅助服务分摊机制为主,第三个阶段在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设计中,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考虑激活负荷侧的辅助服务市场,加快制定配套分布式电源参与电网负荷管理的相关办法。

  关于制定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项目)控制保护(调度)技术标准规范的建议。鉴于风电、光伏、燃气、三联供、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形式分别按不同行业领域进行管理,相应的控制保护(调度)技术标准也在不同行业领域内制定。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标准管理机构及行业标委会,在技术标准规范方面加强统筹协调。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国务院有关要求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加快推进我国分布式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