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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43号(经济发展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新能〔2018〕28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34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16
 

  国能提新能〔2018〕28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443号

  (经济发展类2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绿证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的建议

  2017年1月,我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提出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并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绿证强制交易。文件的印发标志着绿证自愿认购工作正式启动。

  随后,我局组织相关机构开展了一系列绿证自愿认购相关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绿证核发及交易机制研究;二是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制定并发布绿证核发与自愿认购交易规则;三是组织开发全国绿证自愿认购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四是组织设立绿证认购服务大厅并配备专职客服提供咨询服务;五是组织编制《绿色电力消费评价技术规范》,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评价工作;六是策划绿证宣传方案并实施。

  截至2018年5月底,我国绿证累计核发数量达到2200万个,累计认购数量达到27190个,减少可再生能源补贴支出460万元。自愿认购绿证的企业和机构达到70家,认购总量达到24947个。

  绿证交易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政策,考虑到政策影响范围,目前仅试行了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绿证具体颁发、交易、考核管理作详细规定,适时启动绿证强制交易。对您提出的购买主体类型清单、绿证有效期、价格上下限、绿证配套监管和处罚机制等建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

  二、关于尽快施行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的建议

  (一)修订《可再生能源法》,明确可再生能源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优先地位,规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具体指标

  发展改革委与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2016年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省(区、市)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目标。《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我局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和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组织研究起草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拟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实现我国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目标,在各可再生能源品种“十三五”专项规划中提出了具体发展指标。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拟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能源品种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研究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工作,拟订符合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加快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增强执行监管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立差异化指标分解机制

  我局正在会同有关方面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将积极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初步考虑,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按年度测算并提出本省级行政区域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建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综合论证后,向各省级行政区域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指标分解制定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省(区、市)历史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情况、资源、电力需求等因素,使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分配,确保完成非化石能源发展比重规划目标。

  (三)明确强制配额的主体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强制认购主体,同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指出“抓紧建立清洁能源配额制,地方政府承担配额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初步考虑,各类售电公司及所有电力消费者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各类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售电)、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接受配额考核。关于将配额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我局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将在通过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予以考虑。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国务院有关要求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继续完善绿证交易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