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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20号(经济发展类337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新能〔2018〕89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27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8-27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20号(经济发展类337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18〕89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乡村电气化工程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2016年国家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我局正在抓紧推进。

  关于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工程。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9号)。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发〔2018〕18号),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组织实施了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工程,到2017年底,为7.8万个小城镇中心村实施电网升级,为159.6万个机井通了电,为3.3万个贫困自然村通了动力电。2016-2017年我局安排中西部地区中央投资计划80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75亿元),安排东部地区专项建设基金总投资246亿元(其中专项建设基金49.2亿元),合计1053亿元。2018年安排中西部地区中央投资计划总投资约40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亿元)。下一步,我局将编制实施“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三年实施方案、抵边自然村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助力脱贫攻坚。

  关于精简用电业务流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提升,指导督促电网企业优化报装流程、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2017年,我局先后印发了《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国能监管〔2017〕110号)和《加强监管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国能综通监管〔2017〕78号),提出用电报装工作实现精简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压缩报装时间三个目标。2018年,我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推进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进一步提升。5月,我局印发了《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国能发监管〔2018〕41号),以北京、上海两地为示范引领,推出低压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实现小微企业用户报装环节由6个压缩到2个。

  关于给予税收优惠和运营补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支相对较为紧张,如对当地电网企业减免税收,将减少财政收入,不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暂不宜出台中西部区域性税收优惠。2018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包括对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电网企业已直接受益。此外,为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企业所得税方面配套出台了优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西部偏远地区的从事农村电网运营业务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关于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网改造中央资本金比例。中西部地区农网享受中央资本金政策,西藏中央资本金比例为80%,四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新疆自治区54个贫困县边境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50%,其余省份为20%。我局将结合“三区三州”农网建设任务、投资需求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网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统筹研究调整完善深度贫困地区农网中央资本金比例政策。同时,我局商国资委优化对电网企业考核,针对电网企业投资深度贫困地区农网,在调整央企考核指标、优化考核规则、投资直接抵扣和实行地区差异化考核等方面区别对待、完善机制,支持企业做好电力普遍服务。

  感谢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