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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8号(资源环境类008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新能〔2018〕87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27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8-27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08号(资源环境类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18〕87号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加大电能替代力度,服务乡村经济振兴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2016年国家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我局正在抓紧推进,重点支持包括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在内的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关于提高福建中央苏区老区(52个县市)农网中央资本金比例。目前中西部地区农网享受中央资本金政策,其中西藏中央资本金比例为80%,四省藏区、新疆54个边境县贫困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50%,包括福建在内的其他省份为20%。提高农网中央资本金比例,涉及重大政策调整,而且提高中央资本金比例,将影响当地农网投资规模,不利于加快农网改造升级步伐。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研究。 关于农网投资实行长期低息贷款或政府贴息。国家对农网改造升级执行每千瓦时售电量收取2分钱的还贷资金政策,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改造贷款的还本付息,对企业贷款偿还予以支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的要求,不再另行设立专项贴息政策。低息贷款属于商业银行自主经营事项,财政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业务,做好金融服务。 关于对福建偏远地区农网给予税收优惠和运营补贴。2018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包括对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电网企业已直接受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电网企业减免税收,将减少当地财政收入,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关于建立农村电力普遍服务长效机制。我局正在研究偏远贫困地区农村电力普遍服务长效机制。2014年以来,发展改革委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将农网改造投资计入有效资产,相应核定成本和收益。我局会同有关部门优化电网企业考核,在调整央企考核指标、优化考核规则、投资直接抵扣和实行地区差异化考核等方面区别对待、完善机制,支持电网企业做好电力普遍服务。 关于加大电能替代力度。近年来,发展改革委和我局加大电能替代工作力度。结合《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重大战略规划,推动城乡电能替代。完善价格支持政策,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6〕2711号)等文件,结合输配电价改革,明确电能替代的合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作为电网有效资产的组成部分,将合理运营成本计入输配电准许成本。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给予购置补贴,凡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符合相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均可申请补贴。中央财政还通过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支持地方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电能替代。 感谢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