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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82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新能〔2018〕40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26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13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82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18〕40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黑龙江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资本金比例提高至80%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2016年国家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黑龙江地处东北,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地,国家一直大力支持黑龙江省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2016-2017年共安排投资计划37.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5亿元,重点支持黑龙江省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机井通电及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建设。2018年安排投资计划12.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5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为深入推进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2016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措施的意见》(国发〔2016〕62号)提出:“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按照文件要求,目前我局正在组织东北地区省份能源主管部门对农网现状、问题和困难、规划等进行研究,会同发展改革委抓紧研究,提出提高资本金比例的方案,适当提高包括黑龙江在内的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资本金比例,支持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同时,电网企业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完成规划投资任务。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