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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51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新能〔2018〕38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26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13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851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18〕3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解决西部电网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2016年国家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国家一直大力支持四川实施农网改造升级,2016-2017年共安排投资计划93.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7亿元,重点支持四川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机井通电及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建设。2018年安排投资计划33.1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8亿元,支持四川省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关于在中央层面建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18年要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到期的政府性基金能取消的要一律取消。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至2019年底,社会已有预期。此前,国务院也多次明确要求清理名目繁多的“附加费”。若到期后改为电力普遍服务基金继续征收,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符,也会引起社会舆论压力。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到期停征后腾出的电价空间,按照以往惯例,统筹用于降低工商业电价。若到期后继续征收,会占用腾出的电价空间,不利于总体上降低电价。因此,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到期后,不宜改征电力普遍服务基金。 关于将四川藏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农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比例提高到80%。目前四川省藏区农网中央资本金比例为50%。我局正在组织有关省(区)编制西藏、四省藏区(四川、云南、甘肃、青海)藏区、新疆南疆及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三区三州”农网改造升级3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结合“三区三州”农网建设任务及投资需求,统筹研究包括四川省藏区在内的提高中央资本金比例问题。同时商国资委优化对电网企业考核,针对电网企业投资四川省藏区等偏远困难地区农网,在调整央企考核指标、优化考核规则、投资直接抵扣和实行地区差异化考核等方面区别对待、完善机制,支持企业做好电力普遍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将包括四川藏区在内的“三区三州”作为农网改造升级重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缩小城乡电力差距,促进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 感谢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