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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93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新能〔2018〕29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25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13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93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18〕2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私营农场电网改造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网改造升级,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扶贫攻坚战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措施,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9号),启动实施了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 国办发〔2016〕9号文件提出:“继续实施农场、林场林区、小水电供区电网改造升级”。农网改造升级是重大民生工程,承担国家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任务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有实力的地方电网企业应履行国企社会责任和电力普遍服务责任。对于尚未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的其他主体,在地方政府指导下,按照国家农网改造升级的目标要求,自行投资建设。若由国家计划实施主体承担农林场电网改造升级任务,需理顺电力管理体制,实现资产清晰,权责明确。广东省经济发达,不享受国家农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主要由南方电网公司自行投资建设。我局将指导广东省能源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研究。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