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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702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新能〔2018〕7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23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19
 

  国能建新能〔2018〕72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70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光伏直流发电自发自用补贴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光伏直驱技术是光伏发电的新型应用模式,直接利用光伏直流电,省去了逆变环节,具有电能利用率高、节能、设备投资少等优势,目前在国内尚处于试验示范阶段。

  关于支持光伏直驱设备应用推广,制定直流电补贴政策及计量标准的建议。随着日益迫切的直流计量需求,有关单位正不断推进直流电能计量相关技术研究,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提升直流电能计量基准水平。截至目前,直流电能相关计量技术体系已逐步健全并不断完善,其中国家标准GB/T33708-2017《静止式直流电能表》已发布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国家计量检定章程JJG842-2017《电子式直流电能表》已发布并于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电子式直流电能表》型式评价大纲也正在制定中。国网计量中心和26个省计量中心建立了直流电能计量器具监测能力,正在进行省计量中心之间的直流电能及校准能力比对。下一步,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直流电能相关计量技术体系,为直流光伏发电准确计量奠定基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对于电网统一收购进的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执行标杆电价政策和差价补贴机制,其标杆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的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予以补贴。光伏直驱技术不与电网连接,所发电量由用户直接使用,且尚处于试验示范阶段,建议通过争取科技经费、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补贴项目试验示范成本。

  关于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优先支持国产设备、原创技术的应用财政投资项目应优先采购、使用光伏直驱技术及产品,支持新能源技术应用和发展的建议。我国政府已对外承诺,不将知识产权开发地、所有权作为获得政府采购优惠的条件。因此,出台优先支持国产设备的政策,不符合我对外承诺。根据国家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整体部署,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研究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拟区分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不同情形,分类施策,通过对政府采购程序的松绑,鼓励采购人使用包括光伏直驱产品等创新产品和服务。我局对光伏直驱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研究开展相关示范工程积极支持,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直流电能计量相关的政策落地,进一步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和节能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