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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31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新能〔2018〕18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22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11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431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18〕1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郴州市申报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是绿色清洁的能源,符合能源转型发展方向,在能源革命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光伏发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连续5年全球第一,累计装机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光伏技术不断创新突破、全球领先,并已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的光伏产业链。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成本下降、电价降低、补贴减少,2015年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了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至今已开展了三期建设。2017年启动开展的第三期领跑基地建设,包括应用领跑基地和技术领跑基地。其中技术领跑基地以技术先进性作为主要竞争条件,加速科技研发成果的应用转化,带动和引领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 关于有关部门支持郴州市申报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纳入国家“领跑者”计划的建议。2017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三期光伏领跑基地建设,共10个应用领跑基地、3个技术领跑基地,总计650万千瓦。目前,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企业优选工作已经结束,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2018年,我局将视光伏发电规模控制情况再行研究新一期领跑基地的安排工作。建议湖南省能源主管部门待国家相关文件发布后,组织有关城市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的申报工作,承诺国家确定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技术入门门槛,落实好土地使用、电网接入、电量消纳保障及其它配套支持政策,向我局申报参加优选的基地规划,我局将对各地区申报的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进行公开优选。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