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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177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7-0017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7-07-12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177号建议的答复 李连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开发利用我国地热资源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地热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既是调整能源结构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组建了国家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研究及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发布了《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在河北雄县召开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现场会,联合相关单位下发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等。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宁夏银川平原、陕西关中盆地、鲁北地区、青藏铁路沿线等地区地热资源勘查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地热资源普查,部署完成了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展了干热岩前期调查研究。截至2016年底,全国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全国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地热供暖年利用量约折合2200万吨标准煤。 关于设立地热资源勘探专项资金的建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要求重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将中央各个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并建立了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审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布局,并按程序报批。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审议报批地热资源勘探专项基金。 关于加强地热资源勘查的建议。国土资源部将继续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勘查评估工作:一是以已完成的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为基础,在适宜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地区继续全面开展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将工作范围从城市向广大农村拓展。二是在以往开展的水热型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基础上,重点对地热异常明显、资源潜力较大、分布范围较广地区的中低温地热资源以及高温地热资源进行大中比例尺勘查,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或更长一段时间,基本摸清全国水热型地热资源总量,为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奠定扎实基础。三是开展重点地区不同类型干热岩资源调查,为我国大规模地开发干热岩资源做好前期工作。 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简化地热资源开发手续办理的建议。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近期,我局通过调研也发现地热能开发涉及多个部门,缺乏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健康发展,近期,我局正与国土部、环保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订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和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手续,简化有关流程,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同时,近期财政部牵头研究提出:中央财政采取综合奖补方式,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地热供暖是实现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有效途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将大力促进地热供热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010-68555048
国家能源局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