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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42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15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7-18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420号建议的答复

张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地热资源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地热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既是调整能源结构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组建了国家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研究及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发布了《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在河北雄县召开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现场会,联合相关单位下发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等。国土资源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宁夏银川平原、陕西关中盆地、鲁北地区、青藏铁路沿线等地区地热资源勘查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地热资源普查,部署完成了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展了干热岩前期调查研究。截至2016年底,全国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全国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地热供暖年利用量约折合2200万吨标准煤。

  关于加强对地热能开发的整体规划的建议。2017年1月,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阐述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方针和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布局,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该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

  关于加强地热资源勘查评估的建议。国土资源部将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地热资源勘查评估工作:一是以已完成的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为基础,在适宜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地区继续全面开展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将工作范围从城市向广大农村拓展。二是在以往开展的水热型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基础上,重点对地热异常明显、资源潜力较大、分布范围较广地区的中低温地热资源以及高温地热资源进行大中比例尺勘查,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或更长一段时间,基本摸清全国水热型地热资源总量,为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奠定扎实基础。三是开展重点地区不同类型干热岩资源调查,为我国大规模地开发干热岩资源做好前期工作。

  关于依托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推动能源转型,提高地热资源利用率的建议。根据《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我们将开展地热资源评价技术、高效换热技术、中高温热泵技术、高温钻井工艺技术研究以及经济回灌等技术攻关,开展井下换热技术深度研发,深入开展水热型中低温地热发电等技术研究和设备攻关。到“十三五”末,形成较为完善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体系和政策体系,掌握地热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比较完备的地热能开发利用设备制造、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全面促进地热能有效利用。

  关于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的建议。我们在《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建立资源勘查与评价、项目开发与评估、环境监测与管理体系。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关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污染,开展地热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研究,有效保障地热能的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

  关于明确管理部门,推出优惠扶持政策的建议。根据《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我局正会同国土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行业管理,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依规行政、规范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特别是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重大工程的建设管理,明确项目前期、竣工验收、运行监督等环节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等事项。同时,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地热能供暖投资支持政策和地热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将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市政工程、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010-68555048

  

  

  

  

  国家能源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