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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75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7-0013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7-07-12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75号建议的答复 邵志清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深入推进能源扶贫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49亿千瓦、7742万千瓦,均位居世界第一位;全年风电、光伏的发电量分别达到2410亿千瓦时、662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发电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和1.1%。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面临的消纳问题也越来越突出。2016年,全国弃风和弃光电量分别为497亿千瓦时和74亿千瓦时。大量弃风弃光,不仅浪费了大量清洁能源,延缓了能源结构调整的进程,而且造成工程和设备能力闲置,以及资源和社会投资的浪费,还抵消了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效果。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进一步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把握可再生能源发展节奏,深入推进清洁能源扶贫工作。我局赞同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清洁能源+”服务模式、建设坚强智能电网和打通能源扶贫的“血脉”等建议。 关于推广“清洁能源+”服务模式,推动能源扶贫产业化的建议。将可再生能源开发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有利于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局积极支持推动清洁能源产业扶贫。目前,光伏扶贫是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从2014年开始,我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了光伏扶贫工作。其中,2014-2015年在河北、山西等六个省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并专项下达了150万千瓦的光伏扶贫规模,2016年10月下达了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共516万千瓦,帮扶55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 目前,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建筑均是光伏产品应用的重要领域,是“光伏+”的重要模式。据了解,通威公司在江苏如东投资建设的渔光互补项目、中利腾晖公司在江苏常熟投资建设的“智能光伏+科技农业”创新项目、协鑫公司在江苏阜宁投资建设的油用牡丹农光互补项目,不但实现土地有效利用,综合效益也非常明显。这些“光伏+”与光伏扶贫有效结合,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保障扶贫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支持在光伏扶贫中推广多种“光伏+”应用成功经验,研究相关激励扶持措施,切实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能源扶贫战略实施。 关于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建议。智能电网是当前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我局高度重视能源基础设施特别是电网的规划建设。近年来,我国骨干大网和基层农网都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我局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先进电网技术与储能技术的攻关力度,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 同时,发展改革委编制出台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也明确要求,全面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促进多种类型能流网络互联互通和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建设“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研究部署当中。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我国智能电网建设,努力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推动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满足多元化民生用电需求。 关于加强政策扶持,打通能源扶贫的血脉的建议。我局支持开展能源扶贫,加强对西部地区电网建设政策扶持。根据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发展改革委正在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今年上半年将全部完成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工作。在目前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中,已适当统筹考虑了电网东西帮扶问题。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输配电价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继续联合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统筹研究推动解决交叉补贴和完善电力普遍服务机制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电网东西帮扶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010-68555030
国家能源局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