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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资源普查成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7-0003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7-03-15 |
国能新能〔2017〕68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海水抽水蓄能电站 资源普查成果的通知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海水抽水蓄能电站是抽水蓄能电站的一种新型式,相关研究具有前瞻性。近期我局组织有关方面开展了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资源普查,基本摸清了我国海水抽水蓄能电站资源情况。现将主要普查成果发布如下: 一、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涵盖除港澳台外所有沿海省份,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5省(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和南部沿海3省(广东、广西、海南)的近海及所属岛屿区域。其余河北、天津、上海3省(市)沿海地势平坦,不具备建设海水抽水蓄能电站基本地形条件。 二、资源总量 根据站点地形地貌、成库条件、距高比、水头、区域地质和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本次共普查出海水抽水蓄能资源站点238个(其中近海站点174个,岛屿站点64个),总装机容量为4208.3万千瓦(其中近海为3744.6万千瓦,岛屿为463.7万千瓦)。 三、分布特点 从地域分布看,广东、浙江、福建3省海水抽水蓄能资源最为丰富,分别有57个、71个、56个资源站点,资源总量分别为1146万千瓦、917.6万千瓦和1057.1万千瓦,分别占资源总量的27.2%、21.8%、25.1%;辽宁、山东、海南3省资源站点分别有10个、17个、19个,资源量分别为122.9万千瓦、234.6万千瓦、562万千瓦,分别占资源总量的2.9%、5.6%和13.4%;江苏、广西资源站点相对较少。(具体见附件1) 四、主要站点 在上述资源普查站点基础上,考虑地形条件、工程布置、节约淡水资源等多方面因素,进一步筛选出建设条件相对较好的8个典型站点,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3省,作为下一步研究重点。(具体见附件2) 附件: 国家能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