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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69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6-0059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6-08-15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69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定西市列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市的建议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5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宁夏、安徽、山西、河北、甘肃、青海6省(区)部署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和系统研究有关支持政策措施基础上,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今年5月,我局和扶贫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有山西、安徽、河北、宁夏、甘肃等10多个省(区)报送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目前,我们组织水规总院对各省(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经审核后符合有关光伏扶贫要求的项目,作为第一批光伏扶贫计划,尽快下达。 关于你们提出将定西市列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市。由于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已全部结束,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光伏扶贫工程。建议定西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通过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报送我局。我局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即纳入光伏扶贫计划。鉴于定西市6县1区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可考虑“十三五”时期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扶贫模式建设,我局将在落实项目配套电网送出能力基础上在建设规模方面予以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