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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81号(资源环境类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5-00203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5-08-10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81号 (资源环境类15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为国家新能源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四川省具有较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全省大部分地区属风能资源较贫乏区。但近年来随着低风速风电开发技术的不断提高和风电机组设备价格的持续下降,以及对山地风资源的进一步认识,四川省局部风速较大的山区也有了潜在的风能开发价值。与此同时,藏区生态承载力弱,电力负荷有限,与可再生能源的分散式特征相适应,大力发展阿坝藏区可再生能源,有利于将当地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支持您们提出的建设阿坝藏区新能源基地的建议,鼓励阿坝藏区继续提高各类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当地能源结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充分发挥阿坝藏区可再生能源丰富的资源优势,推动大规模应用分布式能源的方式,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提高到阿坝藏区电力供应的主要位置,逐步替代现有化石燃料。 关于将阿坝藏区2015年拟建设的新能源项目(约20万千瓦)纳入国家新能源建设计划的建议。2015年我们安排四川省风电建设规模61.4万,其中阿坝州15万;新增光伏建设规模60万千瓦,其中阿坝州所需规模由省里统一安排。此外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已委托省气象局组织力量开展四川盆地周边山区的风能资源补充观测和评价,并已委托相关机构开展阿坝州太阳能发电规划工作。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会同四川省能源局拟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强论证,按照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确定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及配套电网规划建设方案,确保四川省电网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协调发展,保障阿坝州等地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支持藏区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策,支持民族地区调整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