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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97号(资源环境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18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0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97号

(资源环境类024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促进能源结构战略调整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对于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快能源转型、应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我国生物质能发展取得较大进展,预计到2015年底,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将达到1000万吨。

    “十三五”时期,生物质能发展面临较好的机遇。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为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了新的空间,可再生能源加快由补充能源转变为替代能源。除了传统的电力以外,供热、液体燃料等成为生物质能发展的新领域和新空间。

    我们赞成你们提出的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的建议。生物天然气是以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物为原料经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净化提纯后与常规天然气成分、热值等基本一致的可再生燃气。既处理了秸秆和粪污,又增加了清洁燃气供应,沼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肥又可还田改良土壤,变废为宝,一举多得。生物天然气作为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对于调整能源结构、促进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农村污染治理、应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沼气的发展重点在于农村户用沼气。当前,传统的以农户自用为主的沼气发展模式愈来愈暴露出较大的问题和弊端,沼气偏向于农村市场、无法实现商业化,国家对沼气的支持主要是前端工程建设补贴,没有实行后端产品补贴,大量沼气工程废弃,投入巨大、收效不大。秸秆焚烧和畜禽养殖粪污一直得不到有效治理,仍然是对生态环境的严重威胁因素。

    为推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今年国家能源局联合环境保护部开展了内蒙古生物天然气示范区建设,通过技术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探索生物天然气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道路,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进程。主要内容是,形成一定的生物天然气生产和消费规模,相应减少秸秆焚烧和畜禽粪污排放量;协调大型能源企业进入,打通产业链,实现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建立畜禽粪污排放监管、秸秆和粪污收集体系和机制等。下一步,在内蒙古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我们将联合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批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

    关于加强对生物质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目前,我们正在制定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未来5年内生物质能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特别是对生物天然气等新兴领域,提出沼气向生物天然气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道路,以及生物天然气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思路;提出生物天然气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定位、目标、任务和作用;提出有利于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商业化模式;提出生物天然气“十三五”发展的目标、任务、布局和措施。

    关于建立生物质能发展专项基金。2006年,财政部设立可再生资源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包括生物质能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等。2011年,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除继续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外,还对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电价补贴,不再设立单独的生物质能发展专项基金。

    关于加大对生物质能项目的贴息范围和额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的要求,不宜再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物质能项目贷款贴息。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给予支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从现有财政资金中统筹安排。

    关于对生物质能技术研发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及其实施条例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如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或摊销。生物质能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上述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2009年,我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扣抵新购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对鼓励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可按现行规定抵扣所含增值税。增值返税还不属于规范的减免方式,对特定行业或产品给予税收返还属于WTO规定的可诉性补贴,容易引发贸易争端。近年来财政部门一直在清理此类政策。不宜对生物质能企业购买的生产设备出台新的增值税即返或部分返回的政策

    关于鼓励各类资金参与生物质能发展以及健全完善项目后续管理机制。吸引大型专业化企业,以及鼓励各类资金进入生物天然气行业,是生物天然气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我们联合环境保护部正在推进生物天然气示范,其中重要任务就是形成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行、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模式。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生物天然气专业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步伐,实现生物天然气可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生物质能发展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