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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86号(工交邮电类23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5-0018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5-09-08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86号 (工交邮电类230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四川藏区电网项目政策支持促进藏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农村电力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国家对农村电力建设高度重视,1998年以来,实施了一二期农网改造、县城电网改造、中西部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0年开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通过10多年的农村电力建设,我国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增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拉动了农村电力消费,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是,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农村电力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包括四川藏区在内的地区,农网建设滞后,还不能较好满足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及农村发展用电需要。 四川藏区是国家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地区,国家在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对藏区实行特殊的中央资本金政策,资本金比例为50%。国家从资金和项目上对藏区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截至2012年底,四川藏区还有一部分人口没有用上电。为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使全部无电地区人口用上电,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2013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明确提出到2015年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重点任务和措施。2015年7月,四川省完成了《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基本解决了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我们正在督促其他省份加快建设进度,到2015年底,实现全国全部人口用上电。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十三五”农网规划,在“十三五”时期把包括四川藏区在内的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作为农村电力建设的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电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正在组织西藏、新疆、四川等省份研究电力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电网企业做好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电力普遍服务。 关于大力支持四川藏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并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比例。提高中央资本金比例涉及重大政策调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除了中央资本金政策,2分钱还贷资金也是农网的重要政策,请四川省有关部门加强和规范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更好地发挥还贷资金的作用,形成农网可持续发展机制。同时,督促电网企业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更好地履行电力普遍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扩大投资规模,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 关于将国有资本收益预算用于无电地区建设和运营。根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及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有关要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社保基金外,限定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暂不包含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运营。我们将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研究论证。 关于无电地区电力建设享受2分钱还贷资金政策。农网还贷资金是指每千瓦时电量加收2分钱,专项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工程贷款的还本付息。目前,2分钱还贷资金政策只适用于农网。无电地区电力建设除了电网延伸工程以外,还有小水电、独立光伏供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无法享受农网还贷资金政策。我们将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 关于藏区电网建设享受财政贷款贴息政策。按照《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95号),电网项目暂不在贴息资金支持范围内。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财政等部门进行研究。 感谢你们对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