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
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26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5-0014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5-06-25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22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生产电力设施建设速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电力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国家对农村电力建设高度重视,从1998年起,相继实施了一二期农网改造、县城电网改造、中西部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0年开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3号),明确提出“根据各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 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是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国家农网贷款偿还政策支持。河南是国家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和机井通电工程的重点地区。2010-2015年,我们共安排河南农网改造升级总投资148.5亿元,其中,机井通电工程投资19.9亿元,涉及机井13.7万个,受益农田793.3万亩。通过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有力推进了农村电力建设,加快了农田灌溉油改电工程进度,改善了农村生产用电条件,带动了农民致富和地方经济发展。但是,河南是农业大省,涉及农田灌溉油改电工程较大,粮食主产区农田灌溉仍受供电制约,机井通电任务还很重。 目前,我们正组织河南发改委编制“十三五”农村电力发展规划,把农业生产设施供电作为“十三五”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工作。在“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继续支持河南农网改造及农业生产设施供电建设,从资金和项目上加大支持力度,并督促电网企业加大投入,支持河南农业生产设施供电建设。同时,我们将认真研究农业生产设施供电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等问题,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合力,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做好农业生产设施供电工作,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提供电力保障。 感谢您对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关心。 国家能源局 201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