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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504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5-0014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5-06-24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50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汉江梯级开发和航道建设提升通航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汉江是长江中游最大的支流,流经陕西、湖北两省,流域面积15.9万平方公里,干流全长近1600公里,蕴含着较丰富的水能资源,安康以下河段也是国家规划的内河高等级航道。因此,加快汉江梯级开发和航道建设,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我们积极支持。 关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尽快开工建设汉江孤山、新集、雅口和碾盘山等4座枢纽的问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自丹江口水库引水后,下游水量的减少不可避免,在此情况下,梯级开发有利于保持水位,维持河道生态景观和航运需要。目前,孤山(18万千瓦)、新集(12万千瓦)和碾盘山(20万千瓦)水电站均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复函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其中碾盘山还同时列入了国务院批复的重大水利工程。另据了解,雅口航运枢纽也列为长江经济带2015年推进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从目前情况看,南水北调引水后减少了汉江下游水量,客观上会对下游河段航运和梯级发电产生不利影响,加之部分梯级本身经济性较差,大量调水将对已建梯级的经济效益和拟建梯级的建设经济可行性产生较大影响,由此影响了拟建项目开发进展。同时,上述梯级除具有一定的发电功能外,其开发效益主要体现在航运和水利等方面,在水电开发经济性差、仅凭发电效益不具开发经济性的情况下,各综合利用部门、地方政府给予一定支持是必要的。但受当前行业间条块分割严重、管理体制不完善等影响,作为企业开发、具有综合利用效益的水电项目很难获得相关行业的资金、政策等支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汉江等流域梯级的开发。鉴此,我们赞成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统筹协调推进汉江剩余梯级开发,并建议根据开发目的、枢纽功能,以及目前体制实际,研究将相关梯级调整为航电枢纽或水利枢纽进行立项,力争列为交通、水利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利于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支持汉江流域水能资源科学有序开发,在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进一步发挥水电在航运、灌溉、供水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