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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34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13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6-24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34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湖北农村电网建设,为湖北县域经济蓬勃发展提供电力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电力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是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电力建设,对改善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脱贫致富和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对农村电力建设高度重视,1998年以来,实施了一二期农网改造、县城电网改造、中西部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2010年开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通过10多年的农村电力建设,我国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增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拉动了农村电力消费,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湖北省是国家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地区,2010-2015年,我们共安排湖北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16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亿元。

  关于增加湖北省农网改造中央资金的建议。由于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湖北省农村电力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不能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加快城乡电力均等化、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农村电力的要求。目前,我们正组织湖北发改委编制“十三五”农村电力发展规划,在“十三五”时期把贫困地区作为农村电力建设的重点,继续大力支持湖北农村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加强和规范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更好地发挥还贷资金作用,支持农网建设与改造。同时,推动电网企业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力度,更好地履行电力普遍服务的责任和义务,增加资金规模,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

  感谢您对农网改造升级工作的关心。

国家能源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