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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16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32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23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16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液化天然气供应业态顶层设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LNG运输方便、机动灵活、安全高效,逐渐成为最活跃的天然气供应形式。但我国LNG的供应和需求区域不平衡,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物流瓶颈突出。LNG罐箱凭借自身具备“宜储宜运”、“门到门”等独有特性,逐渐发展为LNG“储运销”的一种新业态。您提出的两条建议,我们都赞同,其也是我们在完善全国天然气产业发展和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中持续推动的工作。

  一、关于深入开展罐箱供气新型业态研究,编制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试点建设移动式罐箱调峰储配站等建议。

  为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批示指示精神,加快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最大化发挥已建天然气基础设施能力,有效缓解季节性、区域性用气峰谷不平衡问题,我们于2018年组织相关单位从天然气调峰储备要求、市场需求及选址、功能定位、储气能力分析、商务模式、经济性对比分析、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较系统地针对LNG罐式集装箱储气、供气业态,开展了分析研究工作,并分析了在标准规范、盈利模式、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对接交通运输部、应急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铁路局、铁路总公司、有关省市和相关生产、运输、制造单位,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深入研究,我们将结合各方资源,开展更广泛和深入的试点示范,加快推动LNG罐箱业态。

  二、关于编制罐箱供气物流环节、场站设置等有关技术规范、安全标准、监管模式的建议。

  目前LNG罐箱多式联运各环节标准规范还不健全,包括铁路运输、水运、港口作业、内陆堆场、终端使用等环节。铁路运输标准形成需要经1-2年的试运;现行或正在修订的水运标准过于苛刻,影响规模化运输;LNG罐箱堆场设计、建造缺乏规范和参照标准等诸多问题。涉及公路、水路、铁路、建筑、安全等各个方面,分别由交通运输部、铁路局、铁路总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等多个专业部门进行对口管理,需要统筹各方资源,以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系统性研究解决。为此,我们将继续做好衔接沟通,联合相关专业部委、有关省市和相关企业,共同做好相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LNG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促进LNG罐箱常态化、规模化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23日